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标准DB34/T-2010)》造价内容中的宣城市补充条款”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
(标准DB34/T-2010)》造价内容中的
宣城市补充条款”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直各建设单位,市内各招投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标准DB34/T-2010)》自颁布以来,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得到了很好的执行,有效地规范了招标文件和招投标行为,对合理形成招标投标工程的工程造价也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结合近年来我市有关单位在使用该标准的 “第四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的涉价条款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编制形成和监督管理,宣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标准DB34/T-2010)》的“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提出了补充条款(详附件),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标准DB34/T-2010)》造价内容宣城市补充条款
第4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通用部分
4.5招标控制价公布内容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组成最高投标限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不可竞争性费用(规费项目清单费和税金项目清单费)。(增加条款)
专用部分
1.1 本工程计价依据主要有:
1.1.1 计价规范:
1.1.2 费用定额:
1.1.3 人工单价:
1.1.4 基期材料价格:
1.1.5 材料价格调整规定:
1.1.6 其他计价依据有:
2.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期间以下因素产生的风险费用:
a)要素价格市场变化因素;
b)造价政策调整因素;
c)隐蔽工程产生的造价增减因素;
d)税收政策变动产生的造价增减因素;
e)利率变化产生的造价增减因素。
4.1 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有:
4.1.4本工程项目控制价所用施工方案主要参数(不作为投标及施工组织设计依据)。
4.1.4.1定额工期: (日历天)
4.1.4.2计划工期: (日历天)
4.1.4.3大中型施工机械进退场次数(见下表):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名称 | 规格型号 | 进退场台次 |
4.1.4.4土石方外运(指外借、外弃。如有)距离: (公里)
4.1.6本工程项目控制价考虑风险费用的因素包括第2.3 条中的:
5.1.1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5.1.2本投标文件中列有材料(设备)暂估价,计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5.1.3本招标文件中列有工程暂估价的,专业暂估单价计入总价。
5.6 本招标文件中所指规费,包括:
⑴工程排污费;
⑵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⑶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⑷住房公积金。
5.7 本招标文件中下列费用,不应低于弹性区间费率下限的90%:
⑴环境保护费;
⑵文明施工费;
⑶安全施工费;
⑷临时施工费;
5.8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不应低于相关规定(宣城造价[2008]24号)。
5.9工伤保险费(税前造价2.07‰,宣城造价[2008]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