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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标准DB34/T-2010)》造价内容中的宣城市补充条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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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

(标准DB34/T-2010)》造价内容中的

宣城市补充条款”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直各建设单位,市内各招投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标准DB34/T-2010)》自颁布以来,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得到了很好的执行,有效地规范了招标文件和招投标行为,对合理形成招标投标工程的工程造价也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结合近年来我市有关单位在使用该标准的   “第四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的涉价条款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编制形成和监督管理,宣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标准DB34/T-2010)》的“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提出了补充条款(详附件),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标准DB34/T-2010)》造价内容宣城市补充条款

第4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通用部分

4.5招标控制价公布内容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组成最高投标限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不可竞争性费用(规费项目清单费和税金项目清单费)。(增加条款)

专用部分

1.1 本工程计价依据主要有:

1.1.1 计价规范:

1.1. 费用定额:

1.1. 人工单价:

1.1. 基期材料价格:

1.1. 材料价格调整规定:

1.1. 其他计价依据有

2.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期间以下因素产生的风险费用:

a)要素价格市场变化因素;

b)造价政策调整因素;

c)隐蔽工程产生的造价增减因素;

d)税收政策变动产生的造价增减因素;

e)利率变化产生的造价增减因素。

4.1 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有:

4.1.本工程项目控制价所用施工方案主要参数(不作为投标及施工组织设计依据)。

4.1..1定额工期:      (日历天)

4.1..计划工期:      (日历天)

4.1..大中型施工机械进退场次数(见下表):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名称

规格型号

进退场台次































4.1..4土石方外运(指外借、外弃。如有)距离    (公里)

4.1.6本工程项目控制价考虑风险费用的因素包括第2.3 条中的:           

5.1.1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5.1.2本投标文件中列有材料(设备)暂估价,计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5.1.3本招标文件中列有工程暂估价的,专业暂估单价计入总价。

5.6 本招标文件中所指规费,包括:

⑴工程排污费;

⑵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⑶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⑷住房公积金。

5.7 本招标文件中下列费用,不应低于弹性区间费率下限的90%:

⑴环境保护费;

⑵文明施工费;

⑶安全施工费;

⑷临时施工费;

5.8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不应低于相关规定(宣城造价[2008]24号)。

5.9工伤保险费(税前造价2.07‰,宣城造价[2008]24号).

2015年9月8日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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