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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税务局办公楼及绥安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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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Z-GDSSWJ-CG-2024001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税务局办公楼及绥安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县盛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桃州镇横山南路东十幢11号商铺底层营业房

成交金额:87155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玉顺,叶书和,程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评委费合计1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若所招标项目流标且不再招标,采购人仅需要支付2000元代理费。对本次项目再次招标时,仍按上述付款方式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4层,联系电话:0563-696981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德市税务局

地址:广德市桃州南路190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0563-6028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4层

联系方式:0563-6969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63-6969811

2024年2月28日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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